前段時間,省人社廳聯合省住建廳印發了《廣東省建筑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改革實施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方案》)。《方案》對建筑工程領域設置建筑設計、建筑施工、建筑管理和建筑材料等四個專業,未來將根據建筑工程技術工作實際變化和需要進行合理調整。下面一起來看廣東建筑工程職稱改革解讀。
一、職稱等級
1、 初級職稱(技術員、助理工程師)
2、 中級職稱(工程師)
3、高級職稱(高級工程師、正高級工程師)
二、新評價標準
《方案》對各等級職稱設置了符合行業實際的評價標準。把建筑工程技術人才解決復雜技術問題、工程項目設計、技術創新、技術改造、產品質量提升、技術應用推廣、成果轉化等方面的能力納入評價標準。榮獲中國專利金獎、銀獎、優秀獎及廣東專利金獎、銀獎、優秀獎,廣東發明人獎等獎項可替代論文的要求。
三、建立職稱評審綠色通道
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,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期間,符合下列條件之一,可不受學歷、資歷、業績成果等條件的限制直接破格申報工程師資格:
1、國家級科技成果獎獲獎項目的完成人。
2、省(部)級科技成果獎二等獎以上獲獎項目的完成人。
3、榮獲中國專利優秀獎以上、廣東專利優秀獎以上、廣東杰出發明人獎的主要完成人。
4、被認定為“廣東省傳統建筑名匠”的技術人才。
四、職稱制度與人才培養制度銜接
獲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工程類研究生層次專業學位的工程技術人才,可提前1年參加相應專業職稱評審。
同時,《方案》從建筑行業實際出發,規定由國家、省組織人事部門選派到西藏、新疆、青海等地及粵東西北地區服務鍛煉并作出突出貢獻的專業技術人才(含省行業主管部門選派的專業志愿者),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評審;對長期在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,可采取“定向評價、定向使用”的方式,重點考察其實際工作業績。
以上就是開銳教育為大家帶來的廣東建筑工程職稱改革解讀的介紹,這次改革降低了學歷和資歷限制,對于有突出貢獻的人群給予了特殊的綠色途徑。更多信息,歡迎咨詢在線客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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